贵州,男子是女子丈夫二嫂的同居男友,碰到女子割草,他质问女子为什么拉黑自己?并抓住她的手,2次强行抚摸女子,都被女子甩开,男子恼羞成怒从女子背篓里拿出尼龙绳将女子勒死,之后,将其埋尸在石旮旯,用2块巨石压住,女子家属找人时,男子装作若无其事帮忙找人,还来家吃饭,最终被抓,法院一审判死缓,二审判决令家属无法接受。 2023年7月3日早上,6点24分王秀珍背着背篓,拿着镰刀,出门去割草,可是她这一走就再也没回家,等再找到她时,她的尸体已经被埋进石缝,身上一丝不挂…… 原来,王秀珍是一名留守妇女,她的老公,大儿子,小儿子杨某都在外面打工,她一个人在家生活。 王秀珍是个勤快的女人,家里养了鸡,还喂了猪,养了牛,每天需要割草喂牛,这天她早上割草时遇到了熊某。 熊某年纪比王秀珍大一些,和她同村,杨秀珍的老公的二哥去世了,二嫂就跟着熊某一起同居那么过了。 当天,王秀珍碰到了熊某后,没给他好脸色。 可熊某叫王秀珍找个地方坐坐,聊一聊,王秀珍拿着镰刀站着说,跟他没什么好聊的,便不想搭理他。 熊某纠缠不休,质问王秀珍为啥要拉黑他,说着伸手抓住王秀珍的手,隔着衣服强行摸了她两次,都被王秀珍甩开了。 熊某恼羞成怒,趁着王秀珍蹲下割草的时候,从她背篓里拿出一根尼龙绳把她勒住,根本不顾对方挣扎。 之后,王秀珍倒在了地上,熊某怕王秀珍不死,用绳子勒着她的脖子勒了30分钟。 看王秀珍没了气儿,熊某没有落荒而逃,反而接着割草,这种心理素质让人觉得可怕。 他还找了一些枯树枝盖住王秀珍的尸体,等熊某割完草之后,他拿出王秀珍的手机一顿将手机和手机卡分开,藏在竹林岩石下。然后,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回家去了。 当天晚上7点多,熊某又想出来一个办法,借口说去山里抓泥猪,便拎着锄头回到案发现场,他将王秀珍的衣服都脱了,将尸体抛到一处石旮旯,还用两块巨石压住尸体,填上土掩埋。 这两块巨石非常沉,一块108.7斤,另一块153.1斤。 之后,为了不被发现,熊某还把勒死王秀珍尼龙绳,以及她的衣物分批次烧了。 做完这些,熊某还趁着夜色,把王秀珍失联之前穿的雨鞋和镰刀等物品悄悄放回王家门口的水池边,他想让王家人以为王秀珍跟别的男人跑了,好迷惑警方,查不到自己。 然而,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熊某以为自己的“小聪明”可以瞒天过海,可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 王秀珍死后的连续4天,她的妹妹王秀英一直连着给她打电话,总是没人接。 王秀珍在外地的小儿子杨某知道后也很担心母亲,他查看了家里的监控,母亲是7月3号出门,之后再也没有看到她的身影,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便托亲戚去家里看看。 7月7号,亲戚来到王家,踹开门,进去一看惊呆了,王家的鸡饿死了,猪、牛都饿瘫了…… 王秀珍的家属意识到事情不好,赶紧报案。 此后十多天,民警、家属、村民从王家开始四处寻找,都没有找到她。 谁也没想到,熊某也混在搜寻队伍里。 不过,熊某做贼心虚,事后有村民说熊某怕被人发现,就提前去埋尸地点假装找,他这么做别人就不会仔细找了。 7月21日,因为一直找不到王秀珍,家属只好寄托于封建迷信,找了一个道士作法,道士推测王秀珍已经死了,也说了死因,当时不少村民在场。 有一个细节,道士拿了一碗水让大家看时,别人都凑跟前看,只有熊某在很远的地方,怎么喊都不过来。 从那之后,熊某精神状态越来越差,饭也不咋吃,人和他说话他动不动就发脾气,回家就睡觉,要么就坐炉子边抽烟,一根接着一根的抽。 然而,熊某的一个做法最终将他自己暴露,在搜寻期间,他把王秀珍的手机开机了,大概也就开了一个小时,可是他解不开密码,又把卡拔了,关机。 而王秀珍的老公发现给妻子打电话有信号,就是没人接,警方发现信号就在王秀珍家附近。 7月26号,警方将熊某抓获并刑拘。 熊某交代了全过程,带着民警找到了埋尸的石缝和藏手机的地方。 2024年7月30日,法院一审认定熊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熊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 然而,二审法院认为,熊某因感情纠纷,用绳子勒颈致王秀珍死亡,手段残忍;埋尸、销毁证据、制造假象,主观恶性极深;未赔偿、未取得谅解,社会危害性大。 但本案中,熊某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若仅判死缓而不限制减刑,其可能通过“表现良好”提前出狱,无法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因此,二审法院依据《刑法》第50条第2款,新增“限制减刑”。 因此,二审判决:熊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新增对熊某限制减刑。 也就是说,法院决定对熊某限制减刑,即使以后死缓减为无期徒刑,他也要服刑更长的时间才能有可能获得进一步的减刑。 不过,王秀珍的家属对此表示不服,已经申请刑事再审,要求改判“死刑立即执行”,9月12日,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关注@福康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