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王室[超话]
1996年8月21日,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颁布法令,对【前妻】明确地要求限制使用头衔:
那些不再是君主的儿媳妇和孙媳妇、还有威尔士亲王的长孙媳妇(即威尔士亲王的长子的儿媳妇,这块要求威尔士亲王的孙子必须还活着,且年纪最大的一个)的女人【离婚后,再婚前无权使用】殿下前缀(Her Royal Highness)。
就拿莎拉弗格森举例。莎拉她还没有离婚的时候,她的头衔完整风格是Her Royal Highness The Duchess of York;离婚后,她的头衔变更为Sarah, Duchess of York,没有了HRH也没有了The。她再婚之前是可以继续使用这个头衔,再婚后就不能再使用了。
除此之外,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的法令还明确指出她的父亲乔治六世的法令,乔治六世明确地规定他的哥哥爱德华八世退位后的头衔风格是His Royal Highness The Duke of Windsor,但是他的妻子和后代(如果有儿子和孙子)均不可享受他的头衔风格。
还有,那些没离婚的君主的儿媳妇和孙媳妇以及威尔士亲王的长孙媳妇都有权被冠以殿下前缀(Her Royal Highn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