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72岁男子性侵14岁表外甥女,3项罪名成立判24年监禁加5下鞭刑】海外新鲜事
成年人应保护未成年人,而非为私欲犯罪。马来西亚一名现年72岁男子涉嫌2019年性侵其妻子表妹的14岁女儿,被控3项性侵罪。最初两项罪名被判表证不成立,但检察机关上诉成功,高等法院发回重审,最终3项罪名均成立,总刑期为36年监禁和5下鞭刑。被告上诉后,高等法院批准部分刑期同期执行,改为24年监禁,鞭刑不变。上诉庭近日驳回其最终上诉,强制其立即服刑。
据当地媒体10月报道,该男子案发时在油棕园担任保安。2019年3月和6月,他在登嘉楼勿述一处住宅内性侵受害女孩,事后被控3项罪名。
性侵案件不豁免鞭刑。最初两项罪名表证不成立,经上诉后,高等法院于2022年发回地方法院审理。被告需出庭自辩。2022年10月16日,法官裁定第三项罪名成立,判处12年监禁。被告年过50岁,本可豁免鞭刑,但性侵罪例外,故加判3下鞭刑。2023年6月25日,前两项罪名亦成立,每项判12年监禁和1下鞭刑,总刑期达36年监禁和5下鞭刑。
2023年8月10日,高等法院维持第三项定罪和刑罚。同年12月13日,该院有条件批准被告对前两项定罪的上诉,准许第一项和第三项刑期同期执行,改为24年监禁,鞭刑维持5下。
被告以1.5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获准保释,再度上诉。但上诉庭认为其不在场证明薄弱,原审无误,于10月7日驳回上诉,责令其立即入狱服刑。此案引发社会关注,呼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图:马来西亚一名七旬老翁性侵14岁表外甥女,判关24年、鞭刑5下。示意图,非当事人。图/ingim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