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执行 很大很大概率就会转无期,第三被告更是才13年有期,这就是为何罗大美家属要提起上诉的原因。 罗大美妹妹说了一句大白话:三个人都是主犯,第三个人把人送过来,才让他们有机会行凶。这种起到关键作用的人怎么会被定义为次要作用? 这话简直说到了大家心坎里,没他诱骗,罗大美可能根本不会遇害,就像猎人打猎,他负责把猎物骗进陷阱,后面不管谁开枪,他都是罪魁祸首之一啊!13 年的刑期怎么能赎他的罪! 共同犯罪里,就算不直接实施后续犯罪,只要对案件发生起到本质、关键作用,也能认定为主犯。而家属认的就是这个理。 罗大美生前是个好心人,谁求助他都能帮尽帮,水灾他又捐钱捐物,结果落得这般下场,而把他推入深渊的人却轻判,换谁能甘心? 家属承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等了两年多才等来判决,结果却让他们无法接受!这哪是给受害者一个交代,分明是往家属伤口上撒盐! 真希望能有一个让罗大美家属满意的结果,家属这一路太难了,从找人时的崩溃,到确认噩耗后的绝望,再到等判决时的煎熬,每一步都踩着泪。 他们上诉不是为了争输赢,是为了给罗大美讨个公道,是想让九泉之下的亲人知道,害他的人没被轻饶,他的善良没被辜负。 杨恒把人骗去让凶手行凶,这就是主犯的罪;沙玉姣全程参与作恶,就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不让凶手钻空子,这就是家属最想要的结果。 这不仅是给罗大美家属一个交代,更是给所有心善的人一个定心丸,好人不能白白承受,坏人不能逍遥,这才是正义该有的样子! (每天更新,欢迎关注,喜欢文章的可以帮忙点个赞留条评~)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