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有好报!”山东淄博,男子从朋友手中买了一匹马,事后从别人嘴里得知,是因为这匹马跑两步就大喘气,朋友以为是这匹马的肺部出了问题,于是才卖给了自己。 男子想着既然已经买了,不管是好,还是坏都算了,好好对待这匹马就行了! 怎料,一天早晨起床到马棚喂马时,结果发现马棚里竟然又多出来一匹小马。 意识到这匹马根本不是生病,而是怀孕,尤其是看大小马活蹦乱跳一点问题也没有,男子是又惊喜又感动,同时感觉人在做天在看,好人有好报! 该事一经爆料,网友纷纷表态,有网友表示男子的朋友真好,卖一送一! 有网友表示,吃亏是福!这正应了那句老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还有网友表示,养马的竟然不知道马怀孕了!也是白养了!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买了马事后知道有病能不能退? 《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以协商解决。 买家买马时,卖家未告知马匹生病的情况,将生病的马匹交付给买家,其实就是不诚信、违约行为,买家不仅可以要求卖家退货退款,其实还可以要求卖家进行赔偿。 2、卖家误以为马匹生病,把怀孕的马当正常的马卖了,新生出来的小马应该归谁? 《民法典》第321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所谓天然孳息是指原物按其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比如树木的果实,再比如本案大马生出来的小马。 而法定孳息则是指因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类型,主要表现为租金、利息等形式。 按照上述规则,卖家误以为马匹生病,把怀孕的马当正常的马卖了,如果尚未交付马匹,即马的所有权还未转移的情况下,新生的小马应归卖家所有。 反之如果已经交付马匹,即马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家的情况下,新生的小马应归买家所有。 具体到本案也就是说,由于马已经交付,即便男子的朋友知道自己搞错了,也无权要求男子将小马退还给自己。 3、最后,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