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在家门口的东西不算丢,捡走变成垃圾了也要给人一点点精神赔偿。 重庆一男子把一个袋子丢在家门口,等待快递员上门取件,不想被邻居88岁的张婆婆捡走当垃圾卖了9元。 男子发现后,从垃圾站拣回时,袋子里面的衣物已经损坏,遂要求张婆婆赔8000元,家属只愿赔5500元。 男子起诉至双流区法院,要求张婆婆赔22530.9元,法院却只判赔800元。 照我的理解,这800元只是精神安慰,安慰一下男子的衣服从8000元变成了垃圾后,会给人感觉不好!
重庆2名中学生一起从33楼跳下,死前20分钟的朋友圈内容让人心疼,当他们写下“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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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五
碰瓷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