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呼和浩特割坏电梯缆绳的两个人已经抓到了。警方的通报是一男一女两个人,都是37岁。据说这两个人还是小区的业主。不是专业人员根本不可能接触或看见电梯曳引钢丝绳。电梯曳引钢丝绳硬度高。没有专用工具短时间内难以弄断。而且会发出响声。弄断23根曳引钢丝绳都不被即时发现是难以想象的。 将来的中国这样形形色色犯罪的人,多到数不胜数,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人家根本不在乎,心情不好放纵一下或者任性一下,像这种行为单纯的就是坏,应该判死刑才有警示作用,长此以往这个社会是不可持续发展的。 人家都说了,是前物业的员工,这个新物业是21号刚进入的,前物业因为钱的问题弄的很不愉快,估计前物业想要报复。但是这对男女被抓住了,是否被指示,不知。如果硬扛,罪名大了,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3到10年。 物业之间有矛盾,哪怕是为了钱闹得不愉快,也不能拿全小区人的命开玩笑啊!电梯是大家天天要坐的东西,23根缆绳都被弄断,要是哪天有人正好在电梯里,后果想都不敢想——这哪里是报复,分明是把别人的生命当儿戏。 再说这对男女,既是业主又曾是前物业员工,按理说更清楚电梯安全多重要。拿着专用工具偷偷割缆绳,还能做到不被即时发现,这操作一看就是早有预谋,根本不是一时冲动。 现在说什么违法成本低,可就算按现有罪名判3到10年,也得让他们知道,敢拿公共安全撒气,就得付出代价。要是真有背后指示的人,也千万别放过,不然以后谁还敢放心坐电梯?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