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一毛一,充电服务费六毛三。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老百姓投诉无门。充电服务费这个吸血鬼,还要吸血多久? 关键是这个充电中本身就不是一个完全的市场行为,在执行市场调节价就说不过去了! 第一,入住某个小区的充电桩运行企业是具有某些天然的垄断性!一个小区,不可能有多家充电,企业在运营! 第二,消防部门又不允许业主们选择其他充电方式,比如飞线,比如入户!在充电桩充电,成了一种行政强制行为。 第三,两轮电动车已经成为广大市民日常出行的不可缺少的方式。两轮电动车充电,就是日常刚需。 基于以上三点原因,两轮电动车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是行不通也不可行的。在天然的垄断面前,在行政强制面前市场调节是失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