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历经四审的“夫妻共同债务”攻坚战 A在婚内借款142万,离婚后人间蒸发。B(A的妻子)声称:“我是家庭主妇,他的债与我无关。”法院一审、二审、甚至发回重审后的一审,都未判令决B还钱。我们在一审败诉后接手了这个“死局”,最终通过五个银行账户的上万条流水,在重二审阶段实现了逆转。 这是一个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典型案例,也是一场与“假离婚、真逃债”行为的经典攻防战。希望能为有类似困境的同行提供些许参考。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人生中场而已 法律实务 律师
重庆,一男子离婚之后,还和前妻住在一起,房子是前妻买的,男子住了14年不走,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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