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转账30万为爱加码,分手后协议“一笔勾销”。可男方母亲却突然杀回,坚称这钱得还!30万究竟是情是债?分手协议真能挡住这场彩礼“回马枪”吗? 小张和小陈相识于2018年,那时的他们青春年少迅速坠入了爱河。在相处的四年时光里感情逐渐升温,也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2022年3月小张满心欢喜地为这场即将到来的婚姻做着准备。他分两次向小陈的父亲转账了15万元作为订婚的彩礼。这15万元就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两家联姻的大门。同年4月小张的母亲李某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向小陈转账了30万元。这笔钱对于这个即将组建的新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份厚重的祝福。 之后双方举办了盛大的订婚仪式,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他们开始了同居生活。那段时间他们就像一对幸福的小夫妻,一起为未来的小家庭努力打拼。尽管他们举办了订婚仪式,却始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时间来到了2024年9月,曾经甜蜜的爱情在岁月的消磨下渐渐失去了光泽。小张和小陈因为性格不合最终选择了分手。分手时他们签订了一份分手协议,约定小陈返还10万元彩礼,并且明确表示“再无经济纠纷”。小陈也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了还款义务。本以为这场彩礼风波就此平息,可没想到更大的风波还在后面。 2025年3月小张的母亲李某突然将小陈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小陈返还那30万元。李某主张这30万元是“以结婚、生育为条件的赠与”,因为小张和小陈没有登记结婚,也没有生育孩子,所以这笔钱应该返还。这一举动再次打破了小陈平静的生活。 法院在受理这个案件后,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审理。对于这30万元的性质认定,法院结合了转账的目的(是为了婚约筹备)、当地的习俗以及时间节点(紧随15万彩礼之后),最终认定这30万元属于婚约彩礼而非附条件赠与。因为附条件赠与通常需要有书面的合同,并且涉及到身份关系时这种认定会更加复杂。 而对于是否需要返还这30万元,法院也有充分的理由。首先双方同居了近3年的时间,这30万元已经用于了日常的开支、生意的经营以及偿还共同的债务,并且还有消费记录可以证明。其次分手协议中“再无经济纠纷”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李某的主张构成了“二次追讨”,这违反了契约精神。 爱情是美好的但当它走到尽头时,我们也需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并不是冰冷的它也会考虑到人情世故和实际情况。在谈婚论嫁时,我们要理性看待彩礼,不要让它成为爱情的负担。在签订任何协议时都要谨慎对待,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这个故事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如果你也被这个故事所触动,就请点赞、转发,让更多的人看到。也别忘了关注我们,后续还有更多精彩的故事等着你!
男朋友总爱睡觉,我该分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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