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男子发现妻子和一男人发展为了不正当关系,尾随妻子情人来到一广场,见对方上楼后,男子去隔壁超市花15元买了一把水果刀,准备等妻子情人下楼后再动手。后男子感觉肚子饿,想着去吃人生中的最后一顿饭,等他返回后,发现妻子情人已经离开,妻子打电话给他,说已经报警了,结果悲剧了。 当他吃饱归来,邹某早已不见踪影,只剩妻子报警的电话和民警的传唤。在派出所里,他坦白买刀的目的,却也暴露了去警局并非自首,而是想继续找邹某“算账”。这场因婚外情点燃的怒火,让他从被背叛的受害者,一步步变成了意图剥夺他人生命的被告人。 鲜某的背叛、邹某的介入,无疑给这段婚姻划开了血淋淋的口子。可黄某用暴力报复的选择,终究是错上加错。那把没沾血的水果刀,最终没能伤害别人,却让他自己背上了1年8个月的刑期。法院的判决里,有对犯罪预备的从轻考量,有对被害人谅解的酌情让步,更藏着对“冲动是魔鬼”的深刻警示。 说真的,婚外情这事儿就像往好好的家里扔了颗炸弹,家散了不说,还容易炸出人命官司。黄某本来是被辜负的那个,换谁遇上这种事心里都堵得慌,可他偏偏选了最蠢的路——拿刀子解决问题。你想啊,就算真动了手,对方惨了,自己不也得把牢底坐穿?到时候爹妈没人管,孩子抬不起头,这代价可比离婚大多了。 生活里哪有过不去的坎儿?日子过不下去了,好聚好散也行,走法律途径要说法也行,唯独别跟自己的人生赌气。黄某要是当时能找朋友唠唠,或者冷静下来想想后果,也不至于从受害者变成阶下囚。一把15块的刀,没伤着别人,倒把自己的未来给“砍”没了,多不值当。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