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男子花大钱,盖了2栋共计1500平的楼,几年后赶上了拆迁,开发商只同意补偿他200平的安置房和74万元,男子觉得亏大了不同意,开发商答应补偿男子1300多万后,他才搬走,可万万没想到,2年后,开发商竟突然把男子告上法庭,说他敲诈勒索,男子被羁押了541天,这期间3个亲人去世,还错过了评高级职称,案子经过3审,他终于等到昭雪这一天男子愤怒的索赔260万国家赔偿,法院的判决让他咽不下这口气。 2000年,朱先生看生活好了,手里也有了闲钱,决定拿出毕生积蓄,改善一家人的居住环境。 说干就干,朱先生把老房子拆掉,然后大兴土木,盖了一栋5层洋楼,一家人欢天喜地的乔迁新居,开始安居乐业。 7年后的2007年,朱先生又做了个决定,在洋楼旁边又盖了一栋6层的标准间楼房,想做包租公往外出租。 2栋楼房面积一共是1500平方米,看着自己一手置办的家业,朱家几代人将在这里繁衍生息,朱先生觉得人生足矣。 万万没想到,2012年11月,拆迁的消息传来,别人家都欢天喜地,只有朱先生垂头丧气,故土难离,而且,毕竟2栋楼让他倾其所有,倾尽全力,如果补偿不合理,那他亏大了。 果不其然,担心啥来啥,按照拆迁补偿,他竟然只能分200平的毛坯安置房和74万元补偿款,他亏的不是一星半点,气的朱先生一口回绝,坚决拒签补偿协议。 经过将近5年的博弈,终于,2017年7月17日,开发商妥协了,跟朱先生签了3份补偿协议,补偿他1300万,协议里白纸黑字写着,协议是公司自愿签订,以后如果产生法律纠纷,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朱先生拿到钱后,才心满意足又恋恋不舍的搬离。 可万万没想到,2019年8月7日,开发商突然报警,说朱先生2年前敲诈勒索,如果不答应给他1300万,他就不搬,因为影响开发进度,开发商无奈之下,才跟他签订补偿协议。 很快,一头雾水的朱先生被控制,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犯敲诈勒索罪被起诉到法院。 而让朱先生气愤不已的是,他一审被判4年,并追缴涉案赃款1300余万元。 朱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改判一年六个月,涉案赃款84万元被依法追缴。 朱先生一口咬定自己比窦娥还冤,再次提起上诉。在他被羁押541天,终于无罪释放。 而此时的朱先生已经60岁了,在此期间,他的母亲,岳母和姐姐,3个至亲之人去世,他却错过了送她们最后一程,还失去了工作单位评高级职称的机会。 朱先生发起索赔,他索赔260万,其中包括错过高级职称评审,造成的工资待遇损失补偿费32.1万元;100万元精神抚慰金;还有人身自由赔偿金、因错误羁押造成的人身健康损害,住院治疗费等。 同时,朱先生还要求给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让朱先生大失所望的是,法院判决支付限制朱先生人身自由赔偿金约25.68万元、精神抚慰金12.8万元,共计38万余元,同时赔礼道歉。 朱先生觉得,这些赔偿不足以弥补自己的伤害,但既然这样判了,他也不想再也此事耗费精力,但他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用刑介入,想把1300万弄回来分,明显是故意构陷!没得逞还是用纳税人的钱来进行赔偿,他们反正不损失啥! 很多事情你迈进门开始就是入局了。只有不满意。不能自己开口。一开口笔录,视频音效,效果拉满。 《国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朱先生因开发商控告被错误羁押541天,最终被法院判决无罪,属于《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判决宣告无罪”的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以2024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约475元/日计算,541天共计约25.68万元。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5条,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但金额一般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的35%,即最高9万元。 本案法院判决12.8万元,约为赔偿金的50%,超出常规比例但仍符合“严重精神损害”的裁量标准。 《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开发商与朱双喜已签署自愿补偿协议,明确约定“责任由公司承担”,却在两年后以敲诈勒索罪报案,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 朱先生被错误羁押541天、3名亲属去世未能送终、职业晋升机会丧失等,符合“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情节,依法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希望这种荒唐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以彰显法律的尊严。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南郑州市民
【108评论】【45点赞】
用户10xxx85
严查办错案人员
用户66xxx80 回复 10-15 07:44
可能吗?
网络故障 回复 10-15 20:49
“目标”
尚可
开发商啥也没损失,无论官司输赢开发商都赢了!
用户10xxx09 回复 10-13 20:01
小地方开发商就这格局都是涉黑的
宝可梦大师 回复 10-14 19:07
因为房地产下滑了。开发商卖不出去房子,然后想想窝火,凭啥你过好日子,那就大家一起完蛋。
孤单的灵魂。
简直是无法无天,荒谬至极。都两年了,拆迁补偿款都赔掉了。双方都有协议的,怎么能变成敲诈呢?应该追究当时开发商警察,法院的责任
用户84xxx57 回复 10-15 01:26
没什么希望了在这里
天空云 回复 10-15 09:31
你怎么就没想想这个事是不是造谣呢?人家发啥你就信啥?
沧海游龙
一个普通老百姓能敲诈房地产商[并不简单]
朱哥
如果是真的,开发商,法院办事人员,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服刑541天,退回1300万元,精神损失费由工作人员陪偿,国家通过媒体陪礼认错,国家必须认错,警示后人。
听风轩 回复 10-13 18:06
你觉得呢 这只是其中的一个
用户10xxx56
严查第一次办案人员,追责他们的刑事责任必须严惩!
昨夜星晨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尤其法院人员责任。
烟雨行舟
网上骂有钱人出走都是傻子,原来我穷是因为我聪明[捂脸哭]
用户88xxx10 回复 10-13 22:35
呵呵,有点思考能力不。到那个时候迟早被当猪,管你合法还是不合法来的钱。合法的也能打成不合法的,这都是已经经过历史验证的。
小松 回复 10-14 15:29
那这个赔偿也是?
如闻其馨香
这是什么道理,开发商告他就要坐牢的吗?敲诈勒索也要有证据吧!合同白纸黑字的怎么能直接就抓人
和记 回复 10-13 05:23
谁叫你没关系
用户94xxx02 回复 10-13 06:54
参考郭利案件,张三讲过
默默无味86
开发商的常规操作,要通过法院来赔偿。
有今生冇来世
国法,开发商呢?
张飞
房地产公司关系不简单 从抓捕到起诉到判决这条路要打通的话,不是普通企业可以搞定
用户83xxx42
以后谁办错案,谁负责赔偿,不能拿纳税人的钱,来弥补他们的错误
侧面
产业链的可怕!
繁星四海
价钱不合适就不卖,怎么成了敲诈了?
hshdhshd
法院必须点赞
用户12xxx21 回复 10-13 05:12
攒啥?攒它关你 1 年半?
用户18xxx35
河南的点赞委出名。
老可
恨自己没文化。送两个字评论“我草”!
骂我必破财倒霉
主要是18年后房价跌了,开发商觉得亏了,于是……问题是,这故事不象真的,按法院这样判,国内不应该有钉子户的存在
用户10xxx49 回复 10-14 23:12
睁眼多看看[狗头]
用户53xxx51
这个过程值得巡视组深入调查
用户10xxx00
除了赔偿外,所有参与人员应该按照这个关押待遇进去待五百多天
神经蛙
真行,开眼
大树
几年前看过这新闻。应该是耽误几年,房市峰值过了,开发商也损失惨重,才这样子搞得。当然,也可能像文章说的,想弄回去分了。
暗影中的叹息
1500平的建筑面积是占地面积还是所有楼层的总面积?如果占地面积1500平的话这房子就有违建属性,直接走违建就行,干嘛绕这么多弯子?文章信息稀里糊涂的
Black ghost 回复 暗影中的叹息 10-13 20:34
一个潮汕人,然后好像被偷拆了,最后搞得一地鸡毛。反正那个人亏死了。最后不知道结果怎么样[滑稽笑]
暗影中的叹息 回复 10-13 11:38
上一次有个新闻就是你们广东的,一个外地人在90年代用什么手段在你们广东盖了1000多平方地基的房子
将军
法律不能儿戏,知法犯法必须一查到底!
楚木坊
真牛逼
用户10xxx28
严查
徐三日
开发商真的是狗中之狗,畜生中的畜生!你给不起钱可以不拆!给了钱又说人家敲诈!?这个判决也有很大问题!你要说没收钱我都不信!最多是合同经济纠纷!(其实都不构成纠纷,签了协议才拿拆迁款的)都是一条利益链上的关系。。。必须严查严办!
姚剑
错,错,错,谁承担。舍得吗?
名侦探柯南
许多地方都这样,很早之前有个同事的老公去外地做生意,被当地警方拘押说是经济犯罪,那时候手机、电话不普及,都不知道去哪儿找人
用户67xxx35
要钱干嘛,要开发商董事长和主审法官都去做相等天数的牢或者是他们的命
江湖之春
1300万抢到了受益人不止一个吧。
说爱我
你不看看最终收益的是谁,
醉卧沙场
追究执法人员责任
用户60xxx31
开发商就是个诈骗犯吧?
休鞋馆
那不是所有的所谓的钉子户都该抓起来坐牢,因为赔偿没有谈拢敲诈勒索开发商!这样的话开发商拆迁给赔偿方案赔偿低很多不是更爽。反正不同意想要高一点的赔偿就告他敲诈勒索!
天高云淡
这样的话全中国有多少钉子户要抓起来判刑?关键是必须严查办案警察与这开发商之间有没有猫腻!
用户11xxx20
有一窝
花开花落看世界万象
为什么不对诬陷者采取法律措施?为什么诬陷者会无罪?
真相
除了国家赔偿,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督促他们慎用对待每个案件。,
用户11xxx79
开发商好计谋,随意就让人坐牢了
硅胶橡胶
关注后续追责问题,公共资源浪费问题
用户13xxx08
昧良心的黑心开发商,制造冤假错案的工作人员,如果不受到惩罚天理何在!
用户49xxx88
谁主张谁担责,以公司名义,那就整个公司的人去坐牢
莫慌
赔钱有什么用,伤害已经发生了
Ai 黄波
这群畜生,当诛九族啊
用户10xxx22
为什么不追究法官责任?
谢哥
重点是他都盖了一栋洋房了,谁给他的权力在盖一栋?宅基地可以这样干?
tom 回复 10-13 18:56
一只西,肯定是两块地啦!
黑雪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哪!
~非吾蒙颜~
这样赔法,别说以475一天赔给人家,给我800都不要,赔偿金给%100都不过分,好像我打你一巴掌给个糖吃你行不行???
f l a g
唉这世道
淡然
不可思议!触目惊心
用户10xxx39
抓人呀不是己经出台政策了吗
用户11xxx81
这个是真的刑……
稍等着
[打脸]
用户10xxx68
都60岁了,还活着干啥呢?
用户36xxx59
诬告者当反坐之
Poor猴
平均日工资475
休息一会
二十多万。我也能拿出来,法官进去五百多天行不行在监狱。
一步一年华
陈清泉:“法律解释权在我这”
徐伟
追究办案人员责任那是必须的
用户10xxx45
就是想碰瓷。
有你真好
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办案人员,都应该全部枪毙。
蓝涩天空
嘎嘎香[滑稽笑]
痴心换情深
追缴的拆迁款呢???
炊事班班长老王
问题来了:自己的地自己的房,不搬怎么就违法了
WJY
为什么开发商说勒索,其他人就信了?呵呵
乔布莱克
这法官怎么学的法律呢,拆迁补偿还有敲诈勒索的,你给不起可以不拆吗,协议都在,这些人配当法官
蓝天白云
感觉开发商一开始的定价没啥错,宅基地上能盖多少楼自己说了不算的,需要审批,未经审批盖的楼都是违章建筑,动迁时不算面积
戀你 回复 10-14 00:28
你定价是没错但房和地都是我的我可不可以不同意拆迁?我好像有这个权利吧?你只是所谓的开发商你也是做生意的而并不是搞啥国家战略工程的吧!如果不是那我就有权利不同意拆迁,价钱是可以谈的,我要1300万你同意了并且签了协议双方都签字了那就具备法律效应了那又何来敲诈一说?我们老家就有一个开农家乐的赶上开发,开发商说按照最高标准赔偿结果算下来就几百万不到一千万,老板直接给了开发商两个字滚蛋,没5000万不谈,最后开发商拿他没办法!要是按照文中这样的话是不是也可以同意5000万后过两年告他敲诈?
用户10xxx15
1300万你好他好大家好,赔偿的是国家出钱。
饮马北江 翡翠山水摆件专营
补偿协议的意义是啥?
再贱就再见
开发商诬告,必须刑责!!
不想说
一审二审,三审才审明白
dream
真的假的?
用户10xxx51
这才是现实生活!
云雁
近几年竞还有这样的事,真是悲哀…
请叫我愤青
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 王八犊子。
哈哈哈哈哈
给你一把
老刘
必须追责
用户10xxx38
卧槽,22年职工日平均工资就达到475了啊!现在我才一天三百啊!
用户15xxx35
本来就是一个局,
三个龙
开发商法人代表进局子呆上541天。
圆梦
找出开发商的保护伞,追查到底
kirito_andasuna
老子第一次听说敲诈勒索拆迁队开发商的[捂脸哭]
用户10xxx79
1500平米的住宅政府会批准吗?
zheng城哥哥
众所周知,我们的精神是不值钱的
用户13xxx18
如果时间倒回请香港张子强青岛聂磊好使
特工史马特
其实他还错过了一百个500万彩票
用户18xxx21
刑事案件,诬告造成后果的公司法人要承担的
用户10xxx68 回复 10-13 12:49
法院都判了,就不是开发商的事情了
陈金波
普通人能盖2栋楼?能搞1500平方?
老马
国家赔偿? 办案人的错误让国家承担?
用户10xxx16
记住平均工资475元一天考试的时候会考。
水下呼吸
全国职工日均工资475了吗?职工真幸福!
蓝v月
只看到这个:2024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约475元/日
用户64xxx82
诬告罪没有嘛?
何新生
好像是方城县的故事
用户10xxx14
按工资赔偿,那你叫他们去坐牢,工资正常发放试试看,有谁愿意去坐牢[哭笑不得]
用户68xxx62
有点疑问:这人建房的宅基地手续哪里来的?如果没有就是违建,确实不能赔这么多。农村宅基地实行的是“一户一宅”原则。怀疑!
小松 回复 10-14 15:33
他一户,他妈一户就两户了。
用户14xxx37
1500平赔那么少,除非是违建.,接规定不赔的
1778 回复 10-13 12:08
什么规格不赔?
helloqinlei
哪来这么多宅基地
小松 回复 10-14 15:31
两个5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