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国军方扣押的11万吨俄罗斯油轮,已经在10月3日重新起航奔向印度,结果这事还没完,法国方面称,虽然俄罗斯油轮已经释放,但是中国船长则因“拒绝服从法国的指令”,而收到传票,要求中国船长于2026年2月23日在法国本土布列斯特法院出庭。 中国船长大概率不会真的去法国出庭,法国这通操作本质就是制裁落空后的自我找补,看似摆着司法姿态,实则处处透着法理上的底气不足。 首先得戳破法国司法传唤的法理漏洞。被扣押的“长滩岛”号悬挂贝宁国旗,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的“船旗国管辖原则”,船舶的国籍由船旗国决定,相关的管辖事宜也主要归船籍国负责。 法国方面以船长“拒绝服从指令”“未能证明船只国籍”为由传唤,本身就找错了追责对象——船长作为受雇于船东的履职人员,核心职责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而非持有并出示船舶所有权证明或国籍文件,这些本该是船东或船舶登记方的义务。 更荒谬的是,法国试图依据《法国民法典》第14条的扩张管辖条款主张管辖权,该条款允许对与法国人订立契约的外国人行使管辖。 但此次事件中,被告是中国籍船长,油轮属贝宁籍,货物目的地是印度,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与法国公民或法国本土相关的实质连结。国际司法的基本准则是“无连结则无管辖”,布列斯特法院硬要接手这种八竿子打不着的案件,说白了就是想通过司法程序给自己找块遮羞布。 再看法国在公海扣船的行为,早已突破了国际法的底线。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部分明确规定,公海属于全人类共同所有,各国船舶享有平等的航行自由,只有在打击海盗、贩毒、非法广播等少数国际公认犯罪时,才能对外国船舶采取强制措施。 而法国此次出动海军特种部队,在比斯开湾公海突袭扣押“长滩岛”号,仅仅是因为这艘船被欧盟列入所谓“影子舰队”黑名单。 这种将单边制裁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的做法,连国际海事专家都明确指出违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1952年统一海船扣押某些规定的国际公约》。 要知道,未宣战状态下,正常国家对不认可的外国船舶,最多采取禁止入港、拒绝提供导航服务或保险等合规手段施压。 像法国这样直接动用军事力量在公海拦船扣人,与海盗行径的区别仅在于披着“执法”的外衣,难怪普京会公开怒斥这是“公海海盗行径”。 法国从扣船到放船再到传唤的48小时反转,早已暴露了其色厉内荏的本质。 10月1日法军突袭登船时,马克龙还在欧盟峰会高调宣称这是打击俄罗斯规避制裁的“重大胜利”,甚至牵强附会地将油轮与丹麦无人机事件挂钩。 但当俄罗斯迅速作出强硬回应——海军“库拉科夫海军中将”号在波罗的海直接对丹麦军舰开火、实施电磁干扰并撞击,用实际行动践行普京“挑衅者终将自食其果”的警告后,法国的强硬立刻崩塌。 更别说事件还牵扯到第三方印度的利益,作为原油的合法买家,印度紧急交涉抗议西方制裁损害其权益,而北约内部德国、意大利等国也对法国的冒险举动表示不满,多重压力下,法国只能仓促改口称扣船是“误会”,48小时内就放船放人。 如今油轮已经驶向印度,制裁目标彻底落空,传唤船长不过是想挽回点颜面,毕竟总不能让这场兴师动众的军事行动显得像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 从现实层面看,中国船长也完全没有必要赴法出庭。 一方面,法国法院的管辖权本身就不具备国际合法性,其判决在境外也无法得到执行——中国不会承认这种牵强的司法管辖,更不会强制本国公民配合此类不合理的诉讼。 法国这种“扣船不成罚船长”的操作,其实是在试探国际规则的底线。近年来西方在对俄制裁中屡屡突破国际法,试图用单边规则取代国际共识,此次拿中国船长开刀,还有借机试探中方反应的意味。 但从结果来看,这种试探已然失败:俄罗斯的军事反制让法国尝到了强硬的代价,中方的立场也绝不会因一张传票动摇,而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对“制裁霸权”的抵制更是日益明确。法国自己恐怕也清楚,这场司法闹剧最终只会沦为国际社会的笑柄。 毕竟连2022年扣押“波罗的海领航者”号货船的旧账都还没算清,当时法国最终不仅无条件放行,还支付了11万美元误工费,如今故技重施,不过是重蹈覆辙罢了。 说到底,法国的传票既无法理支撑,又无执行可能,更改变不了制裁落空的现实。 中国船长不会去出庭,法国也未必真指望他来,这场看似剑拔弩张的司法传唤,终究只是法国给自己找台阶下的拙劣表演。 在国际航运秩序越来越依赖多边规则的今天,这种试图用单边强权凌驾一切的做法,只会让自己在国际舞台上越来越被动。
乌克兰这下危险了,大概率俄罗斯会动用核武来解决乌克兰,因为不用核武不行了,核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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