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18岁女孩婷婷(化名)通过虚构身份和理由,长期诈骗他人钱财以维持“富

柏树林 2025-09-30 17:23:45

案件概述 18岁女孩婷婷(化名)通过虚构身份和理由,长期诈骗他人钱财以维持“富二代”生活,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该案中,婷婷在七个月内持续编造各种借口向受害者陈先生索要资金,直至谎言无法维系。经查证,其所有索财理由均为虚构,且案发时未满18周岁‌。 判决依据与量刑 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婷婷虽为未成年人,但因诈骗金额及情节严重,仍被从严惩处‌。 未成年人特殊考量‌:社会调查报告显示,婷婷因父母长期缺位、初中辍学且未受有效监管,导致其行为失范‌。但法律对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诈骗行为仍追究刑事责任,仅量刑时可能从轻‌。 类似案例对比 汪某案‌:成年人伪装“富二代”诈骗19.21万元,获刑4年6个月‌。 皇某甲案‌:保险公司主管诈骗88万余元,获刑11年‌。 对比可见,婷婷因年龄和情节差异,刑期高于普通诈骗案,但低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 社会警示 司法机关提醒公众需警惕“慕强心理”,对异常金钱往来保持理性‌。此案也反映家庭监护缺失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潜在影响‌。

0 阅读:2
柏树林

柏树林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