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方女士婚后辞职,当全职太太13年,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丈夫事业有成后态

社会情报站 2025-09-30 10:43:35

北京,的方女士婚后辞职,当全职太太13年,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丈夫事业有成后态度转变,独揽经济大权,只给少量生活费。方女士忍无可忍提离婚并要求平分家产,丈夫拒绝,称钱是自己挣的。法 院 要求申报财产,方女士积极交材料,丈夫不配合,最终被一查到底。 (素材来源:大象新闻) 婚后的方女士,为了让丈夫能毫无后顾之忧地拼事业,方女士毅然决然地辞去了工作,当起了全职太太,这一当,就是漫长的13年。 这13年里,方女士每天就像一个不停转动的陀螺。送孩子上学,照顾年迈的公婆,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 起初,丈夫对方女士满是感激,每次回家都会给她一个拥抱,然而,随着丈夫的事业逐渐发展,一切都渐渐变了。 丈夫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少。回到家后,他不是对着手机处理工作,就是倒在沙发上呼呼大睡,和方女士的交流少得可怜。 更过分的是,他开始独揽家里的经济大权,每个月只给方女士一点可怜的生活费,还总是抱怨钱花得太快。 方女士无数次想和丈夫好好谈谈,可每次话到嘴边,看到丈夫疲惫又冷漠的脸,又把话咽了回去。她想着,也许丈夫只是工作压力大,等过段时间就好了。 可丈夫的态度不仅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过分。有一次,方女士因为孩子生病需要花钱,向丈夫开口要钱时,没想到丈夫却指说,钱都是自己辛苦挣的,她没资格乱花。 那一刻,方女士看着眼前这个曾经深爱的男人,突然觉得无比陌生。她想起自己这13年来为这个家付出的所有,感到自己很委屈。 经过一番思量,方女士还是下定决心,向丈夫提出了离婚,并且要求平分家产。 丈夫却说,钱都是自己挣的,她一个整天在家无所事事的女人,没有资格分。 方女士没有和他争吵,而是选择了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 他们的离婚案件被受理后,要求两人申报财产。 方女士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天,她赶紧把家里这些年的收支情况、房产信息等材料都整理好,交了上去。 可丈夫却不当回事,他觉得钱都在自己手里,方女士根本拿他没办法。法 院 催了好几次,他都找各种借口拖延,就是不配合。 法 院 见丈夫如此不配合,决定一查到底,调查丈夫名下的所有财产。经过一番仔细的调查,发现丈夫名下不仅有大量的存款,还有不少公积金和理 财 产品。 当法 院 把这些调查结果摆在丈夫面前时,他傻眼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会这么较真。 丈夫认为钱都是自己挣的,方女士没资格平分,还拒绝配合财产申报,试图隐瞒财产。这是对夫妻共同财产概念的误解,以及不履行法定申报义务的问题。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归夫妻共同所有。 方女士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存款、公积金和理财产品等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即便方女士是全职太太没有直接经济收入,但她为家庭付出大量精力,照顾家庭、老人和孩子,为丈夫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后盾,间接对家庭财富积累作出贡献。 所以,丈夫主张钱都是自己挣的,方女士没资格平分,这种想法与法律规定相悖。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法 院 要求申报财产,这是履行司法程序、查明事实的必要环节。 丈夫不配合法院财产申报,找各种借口拖延,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定申报义务。这种不配合行为可能导致 法 院 无法全面准确查明夫妻共同财产状况,影响公正判决。 对于丈夫的行为,法律有相应制裁措施。如果经查明,丈夫存在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在本案中,通过调查发现丈夫名下有大量隐瞒财产,最终判决方女士分得70%的财产,丈夫只分得30%。 这是对丈夫不履行申报义务、试图隐瞒财产行为的法律制裁。 最终,根据调查结果,判决方女士分得70%的财产,丈夫只分得30%。 有人觉得方女士太幸运了,能分到这么多财产,也有人觉得丈夫太不应该,这么多年方女士为家里付出了那么多,他却如此绝情。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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