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负老实人到这个份上!”河南开封,男子购置的新房,竟被他人堂而皇之地占用装修,当他上门要求对方停止装修时,对方却理直气壮地叫嚣:“别人租给我们的,我们不管……”如今,对方不仅装修完毕,还已大摇大摆地入住,而男子却只能望“房”兴叹! (来源:都市报道) 有房子却不能住,睢先生心中的愤懑与无奈如潮水般翻涌。他悲戚又愤怒地喊道:“房产证都在我手里,怎么能把我的房子租出去?这还有王法吗” 去年,睢先生花35万买下了一套房子。当他装修时,却发现房子里早已有人在热火朝天地装修。 睢先生起初还以为对方是装修错了,赶忙拿着房本前去说明情况。可谁能想到,对方竟冷漠又强硬地表示,是一个叫艺开的公司把房子租给他们的,他们租金交了,合同也签了,其他的一概不管。 睢先生惊得目瞪口呆,自己才是房东,对方却跟别的公司签合同把他的房子租了出去,这简直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如果这样都能行得通,那自己岂不是可以把一个小区的房子都租出去,瞬间发家致富了? 然而,对方根本不听睢先生的任何劝阻,依旧我行我素地继续装修。无奈之下,睢先生只好向物业求助。 物业虽给对方下达了停止装修的通知,可对方却置若罔闻,依旧不停工。就连社区和街道介入后,对方还是我行我素,最终把房子装修好,堂而皇之地入驻办公了。 睢先生感到无比的绝望与无助,在走投无路之际,只能向调解员寻求帮助。 他满脸沮丧又无奈地说:“我觉得自己特别窝囊,连自己的房子都守不住,可这事儿在别人看来,说不定就是个天大的笑话……” 调解员听后,对睢先生的遭遇深感同情。毕竟房产证上明明白白写着睢先生的名字,这就足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他所有,对方怎么能如此霸道无理呢? 带着满心的疑惑,调解员来到物业办公室询问情况。物业工作人员解释说,对方是拿着房屋的租赁合同来办理装修手续的,合同是开发商跟艺开公司签订的。 而且房子之前卖过一次,他们也不清楚现在的房主是睢先生。但睢先生立刻反驳道:“房子租出去的时候,我就已经是业主了,物业费我也按时交了,交物业费的时候,怎么不问我是哪个房主?” 物业则无奈地表示,他们已经发了停工函,可对方根本不听,他们也实在没有办法。而且社区和街道当时都介入了,派出所也进行了协调,可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 睢先生满脸悲戚地说:“从他们开始装修到现在都快一年了,他们都入驻办公了,可事情却一直拖到现在。我只有一个简单而又迫切的诉求,那就是把我的房子还给我……”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义愤填膺地说:“好可怕,这种事情竟然报案都解决不了,那法律的尊严何在?” 也有网友难以置信地表示:“这不开玩笑吗?强占房屋都能这么理直气壮、牛逼哄哄吗?而且睢先生都拿出房产证了,居然还能让对方装修好,这世界真是太疯狂了,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还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物业费收的时候知道他是业主,现在又说不知道这房有业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如果开发商出租的时间节点是在睢先生购房之后,那么开发商的行为就构成了擅自处分购房者房屋的违法行为,相应的责任应当由开发商来承担。 而对于租赁公司来说,没有审核房屋的权利人,也没有审核开发商是否有权进行出租,这种行为显然是不恰当的。 一旦因此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租赁公司也是难辞其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这起事件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房产被侵占的悲剧,更暴露出社会在房产管理、法律执行以及诚信体系构建等方面存在的诸多漏洞。 法律本应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可在这起事件中却似乎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如果连基本的房产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那么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又将从何而来? 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完善房产管理的各个环节,让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能在法律的阳光下得到切实保障,否则类似的荒唐事还会不断上演,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将岌岌可危!
“欺负老实人到这个份上!”河南开封,男子购置的新房,竟被他人堂而皇之地占用装修,
乐菱说社会
2025-09-22 1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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