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为求“健康品质”花19元在必胜客点橙汁,却目睹店员直接倒果粒橙加冰完成制作。要知道市面450毫升果粒橙仅售3元,必胜客280毫升同款价格翻了6倍。点单页面“含纯正果汁、含真实果肉”的标注让顾客误以为是鲜榨,而客服仅回应“确实是果粒橙”。此事引发热议,有人认为是场地服务费,有人痛批溢价离谱。本文结合法律案例解析商家行为边界,聊聊消费者该如何避坑。 一、现场直击:19元橙汁竟是“倒杯即成品”? 这事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有位网友的经历简直把人看懵了。这位顾客本来就觉得市售饮料添加剂多,想喝口放心的橙汁,挑来挑去选了必胜客——毕竟是大品牌,点单页面还写着“含纯正果汁、含真实果肉”,想着贵点就贵点,19元买份安心值了。 结果点单后,他眼睁睁看着店员从冰柜里拿出大瓶果粒橙,熟练地倒进玻璃杯,丢几块冰块,一杯“特制橙汁”就递过来了。顾客当场愣在原地:这操作也太简单了吧?市面上450毫升的果粒橙才3块钱,必胜客这杯只有280毫升,价格直接翻了6倍,相当于花16块买了个“倒杯服务” 。 更气人的是客服回应,问起这事就轻飘飘一句“确实是果粒橙做的”,仿佛顾客的不满是小题大做。网友忍不住吐槽:“它明明可以直接抢钱,还偏给你倒了杯果粒橙” 。 二、网友吵翻了:是合理溢价还是变相“宰客”? 这事一曝光,评论区直接分成了两派,吵得不可开交。 支持商家的网友觉得“没毛病”: “正常操作啊,酒吧里4块的啤酒卖40都有人喝,买的是场地和服务,不是单纯的饮料” 。 “点单页面详情里写了主要原料是果粒橙,明码标价愿买愿卖,怪不了别人” 。 “好歹用的是大牌果粒橙,比某些店勾兑的强多了”。 吐槽派网友则火力全开: “这钱也太好赚了!自己倒杯饮料加几块冰,就收19元,不如去摆摊算了” 。 “有这钱我不会去便利店买瓶3块的自己加冰?花19元买的是‘鲜榨’的期待,结果是现成饮料,这不是骗人吗”。 “想起某莱士更离谱,直接用可乐兑自来水,现在那家店早关门了,这就是不诚信的下场” 。 还有网友分享类似经历:“日料店38元的可尔必思,就是盒马9.9元的饮料加个杯子让自己倒,当场就让退了”“烤鱼店5块钱的雪碧,是店员去隔壁超市买的” 。看来餐饮界饮料高溢价是普遍现象,但像必胜客这样“简单粗暴”的操作确实少见。 三、法律视角:“模糊宣传”算不算欺诈? 很多人问:必胜客这事到底违不违法?咱们结合法律条文和真实案例好好说说。 首先明确一个关键:必胜客的操作算不算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的核心是“故意告知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自贡有家火锅店把罐头调配的饮料标成“鲜榨饮品”,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还罚款,就是因为明确构成了虚假宣传。 再看必胜客的情况:点单页面显眼位置标着“含纯正果汁、含真实果肉”,但“主要原料为果粒橙”只在详情页标注。这种做法很鸡贼——大多数消费者看菜单只会注意显眼的宣传语,很容易误以为是鲜榨或特制饮品,这就属于“模糊宣传”,本质上是利用信息差误导消费者 。 可能有人说“详情页标了就不算骗”,但重庆法院曾判过类似案子:外卖鱼香肉丝和宣传图差太多,即便食材没造假,也因“不符合消费者合理期待”认定为欺诈,最终商家赔偿500元 。必胜客的问题同理,消费者花19元买的不仅是饮料,更是对“品牌品质”的信任,而这种信任被廉价饮料和简单操作辜负了。 退一步说,就算不构成欺诈,必胜客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保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真实、全面地告知商品信息,不能把关键信息藏在不起眼的详情页里。 结论:你的“信任”值16元吗? 必胜客的回应看似“坦诚”,实则暴露了对消费者的敷衍——把3元饮料卖19元不是不行,但至少要明说“这是果粒橙加冰”,而不是用“纯正果汁”的宣传语吊人胃口。 餐饮界的场地费、服务费消费者能理解,但前提是“明码实价+信息透明”。如果花高价买的是“被误导的期待”,那再知名的品牌也会消耗掉用户的信任。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能接受餐饮店里饮料的溢价吗?如果知道19元的橙汁是3元果粒橙做的,你还会买吗?遇到这种“模糊宣传”,你会当场维权还是自认倒霉?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离了个大谱!必胜客,麻烦做这事能不能背点人,3元钱的果粒橙,倒入杯中转眼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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