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任性了!”山东临沂,55岁农妇找法官讨要说法,没想到被法院罚款10万元,拘留15日,理由是杨某侮辱谩骂法官,严重扰乱法院秩序。(消息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时间回到2023年,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杨宝花的丈夫王永来和同村村民孙运省发生冲突。谁能想到,情绪激动之下,孙运省竟然手持羊角锤,打伤了王永来。这一伤,不仅伤在王永来的身上,更伤了杨宝花一家人的心。 经过专业鉴定,王永来的损伤程度达到了轻伤二级,这意味着,孙运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两年后的2025年6月3日,临沂经开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孙运省拘役三个月,同时赔偿王永来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5390.69元。 当杨宝花拿到这份判决书时,心里却五味杂陈。在她看来,丈夫遭受了如此严重的伤害,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折磨,可打人者仅仅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赔偿这点钱,实在难以弥补丈夫所受的痛苦。这判决,在她心中,就像一碗没有端平的水,太轻了! 于是,在6月的一天上午,杨宝花带着满心的委屈和愤怒,来到了临沂经开区法院执行大厅,找到了负责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于某某。她想要一个说法,一个能让自己和丈夫信服的解释。 一见到法官,压抑许久的情绪瞬间爆发,她大声地质问:“他把我老公打成这个样子,你为什么判得这么轻?要是你的丈夫被别人打成这样,你也会这样判吗?你这么判决,简直就是没有良心!”或许杨宝花的言辞有些激烈,声音也很大,但她的出发点,不过是一个妻子对丈夫遭遇的不平和对公正判决的渴望。 可谁能想到,这一番质问,却让事情走向了意想不到的方向。杨宝花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表达对判决结果的不满,就被法官于某某扣上了“侮辱、谩骂”的帽子。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数名法警就围了过来,不由分说地将她带走。 当天,临沂经开区法院迅速作出决定,对杨宝花处以罚款10万元和拘留15天的处罚,理由是她“辱骂”法官,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这突如其来的处罚,让杨宝花和她的家人都懵了。 为了救母亲出来,杨宝花的女儿只能四处筹钱,最后向法院转账了10万元。这10万元,对于一个普通农村家庭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或许是他们辛苦积攒多年的积蓄,或许是为了孩子的教育、老人的医疗而存下的钱,如今却因为这样一场冲突,打了水漂。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起事件的争议点颇多。首先,法院对杨宝花作出处罚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该条款针对的是“法庭审判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 可杨宝花是在判决作出后,在执行大厅与法官发生争执,并不属于“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此适用法律,是否妥当?这就好比在足球场上吹篮球比赛的哨子,规则完全不对。 其次,按照规定,即便适用这条法律,罚款上限也只有1000元,而法院却对杨宝花罚款10万元,差距高达百倍。如此悬殊的罚款金额,实在让人难以理解,这处罚力度,是不是有些“用力过猛”了? 再者,罚款和拘留这两种处罚措施,按照规定通常是择一适用,而法院却同时对杨宝花适用,这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 杨宝花承认自己当时情绪激动,声音大,可能扰乱了治安,也说了一句“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但她坚决否认自己“侮辱、谩骂”了法官。 她只是在表达自己对判决的质疑,这难道也错了吗?在我们的认知里,当公民对司法判决不满意时,难道连表达意见的权利都没有了吗?这件事不仅让杨宝花一家陷入困境,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思考。 司法的权威,究竟该如何维护?是靠严厉的处罚,还是靠公正的判决和合理的解释?法官的尊严固然需要尊重,但公民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同样应该得到重视。当两者发生冲突时,我们又该如何抉择? 在法治社会,法律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更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每一个司法判决,都关乎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如果因为当事人的几句质疑,就施以重罚,这不仅会让当事人寒心,也会损害司法的公信力。 杨宝花在拘留完成后,于6月23日向临沂中院申请复议,却被告知已超期。这不禁让人疑惑,在被拘留的情况下,当事人如何能在短短三日内完成复议申请?这样的复议期限规定,是否合理?是否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我们期待着,相关部门能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调查结果,既能维护司法的尊严和权威,也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的天平,真正做到不偏不倚,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司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相信,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武器,而不是伤害我们的工具 。
太任性了!”山东临沂,55岁农妇找法官讨要说法,没想到被法院罚款10万元,拘留1
自由轻羽事
2025-09-17 18: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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