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很多美,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可南昌有位男子,偏偏色胆包天,看见人家姑娘长得好看,伸手就强行摸头。 结果这一摸,被拱火同伴一激发,直接把自己给“摸进去”了。 这事儿听起来离谱,但还真不是段子。光天化日之下,就因为觉得人家姑娘好看,伸手就摸——这不只是没礼貌,是明晃晃的性骚扰。更可笑的是,旁边还有“兄弟”煽风点火,好像这种行为挺“帅”、挺“有面子”。结果呢?一动手,人就进去了。警察叔叔可不跟你讲“玩笑开大了”,法律眼里没有“闹着玩”这三个字。 很多人可能觉得,“不就是摸一下头,至于吗?”——还真至于。这不是小事,是赤裸裸的侵犯。身体自主权是最基本的底线,不管男生女生,谁都没有权利随便对别人动手动脚。你觉得是“表达好感”,对方只觉得被冒犯、被威胁。这不是风趣,是越界;不是撩人,是恶心人。 而且这种“哥们起哄”文化真的该歇歇了。现实中太多人不是因为自己多想犯罪,而是身边有人怂恿、“拱火”,好像不做什么就显得怂、不够“爷们”。结果为了所谓的面子,理智全无,分寸尽失。真正的朋友会劝你冷静,而不是推你进火坑。 从法律上讲,强制猥亵、性骚扰绝不是“小事一桩”。《治安管理处罚法》写得清清楚楚,轻则拘留罚款,重则留下案底、影响一生。这位南昌男子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一摸,一冲动,人生档案多了一笔黑历史。值吗?肯定不值。 我们也得想想,为什么总有人觉得这种行为“问题不大”?说到底还是对尊重他人、特别是尊重女性的教育不到位。很多人的界限感太模糊,以为“我喜欢=我可以接近”,甚至认为对方“被注意”应该感到荣幸——这种观念早就该扔进历史垃圾桶了。 社会在进步,人的意识也得跟上。不是你的,别碰;不该说的,别嚷;不该哄的,别吵。尊重别人,也是保护自己。南昌性骚扰 湖北男摸女生 武汉男摸 摸头狂魔 讨厌人摸头 摸头男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很多美,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可南昌有位男子,偏
甜美少女心
2025-09-14 08: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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