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子接到公司通知,让他去新疆出差1个月,大概的开销在2万元,男子希望公司能

如梦菲记 2025-09-09 10:41:17

南京,男子接到公司通知,让他去新疆出差1个月,大概的开销在2万元,男子希望公司能够先预支差旅费,可公司却让他先垫付,男子不愿,就没去出差,一直在公司上班,怎料事后公司竟以男子旷工为由,将他开除!男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63000余元赔偿金,并支付提成,法院这样判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2024年8月,南京一家公司给一名员工下达了一份任务通知,要他去新疆乌鲁木齐出差一个月,任务本身并不复杂,但对这名员工来说,真正的难题在于费用。   南京到乌鲁木齐路途遥远,单是往返机票就需要几千元,加上住宿、餐饮、交通和业务招待,一个月下来大概要花两万元。   对于一个普通工薪阶层来说,这笔钱压力极大,尤其是当时公司还拖欠着他一部分提成没发,他更没有能力立刻拿出这么多资金。   他没有拒绝工作,只是希望公司能体谅一下员工的经济状况,提出能否先预支差旅费,等出差结束后再进行抵扣,这样的请求在不少人看来合理,也能减轻员工的压力。   可公司坚持说制度规定就是如此,所有费用必须由员工先行垫付,出差结束后凭票据走流程报销,制度看似规范,但对于需要拿出大额资金的员工来说,几乎是难以承受的要求。   多次沟通无果后,他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继续坚持去出差意味着生活可能会陷入困境,不去又担心会影响自己的前途。   最终他选择留在公司,像往常一样按时上下班,处理日常客户和业务,他觉得自己每天都在尽职尽责,并没有违反工作纪律,所以心里多少有些宽慰,想着这件事应该能够慢慢协商出一个结果。   但他完全没有想到,没过多久公司就突然递给他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写得十分明确,说他拒绝执行出差安排,构成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看着这份文件,他愣了好久,心里满是委屈,他明明在公司正常打卡上班,怎么会成了旷工呢?   面对这样的结果,他没有选择妥协,他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向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六万三千余元,并结清之前拖欠的提成。   案件进入程序后,双方的说法出现了明显分歧,男子拿出了考勤记录和和领导沟通的记录,证明自己在所谓的“旷工”期间一直正常出勤,公司则坚持认为未执行出差任务就是旷工,属于严重违纪。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时,法官对双方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出差确实属于工作安排的一部分,但让员工一次性垫付两万元费用明显超出了合理范围。   劳动合同关系应该建立在公平与合理的基础上,如果因为资金压力拒绝出差,不等于拒绝履行工作义务。   更重要的是,员工在这段时间每天都在岗位上,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不存在无故缺勤的情况,公司将“拒绝出差”和“旷工”划等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令支付赔偿金六万三千余元,并补发拖欠的提成佣金,判决公布后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和讨论。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两万元的出差费对于普通打工人来说根本不是小数目,不是人人都能轻易承担,有人表示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公司让先垫付,但金额不大,还能承受。   若是几万块,根本扛不住,还有人觉得,公司制定制度本来是为了管理,但不能忽视员工的实际情况,更不能借此压榨员工。   这一事件的意义不止于个人胜诉,它让更多人看到,出差费用的垫付并非理所当然的个人责任,员工履行工作义务不应该以牺牲个人生活为代价。   如果公司一味强调制度,而不考虑员工的承受能力,很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对于普通职场人来说,这个案例也提醒大家,要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遇到不合理的情况要保存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对于企业而言,这次判决敲响了警钟,制定规章制度时,不能只顾及公司的便利,更要平衡员工的现实需要,企业如果一味强硬,结果可能是劳资关系破裂,甚至失去优秀人才。   这件事在网络上的传播带来了一种共鸣,许多打工人都说看完很解气,也有人替这位员工感到心酸,现实中,大家或多或少都遇到过类似的难题,只是大多数人选择了沉默。   这次判决给了大家信心,证明劳动者的权益是有法律保障的,公司再强势,也不能无视员工的合法利益。   劳动关系是一种合作,只有相互尊重,才能实现双赢,这起南京的案例,让人们重新思考职场中的公平与尊严。   信源:现代快报2025-09-04拒垫两万元差旅费未出差=旷工?法院:解雇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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