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遇到老李那会儿,他其实挺像只单板木讷的呆头鹅的。
一米九多的傻大个,留着个大秃头,拘谨地很,那会儿我怎么也想不到,他是这样热衷于表达爱意的人。
我随便给他发了个自拍,他赶紧大夸特夸,说我长得跟仙女儿似的。
我早晨起来蓬头垢面,他捧起我的脸就吧唧一口,说我睡眼惺忪真是可爱。
冬天那会儿我半夜想吃烤串,他套上棉袄就出门,回来时睫毛上还挂着霜,兜里揣满了用体温捂热的烤串。
他不止一次地让我感慨,
结婚可真踏马好啊,和他结婚真太好了。
那些被前任们戳烂的伤口,在他的爱里一点点长平。
他从不爱所大话,只是笨手笨脚地往我空荡的世界里填东西,
是雨天提前备好的姜茶,是我随口提过的旧书,是在我盯着刀叉发呆时默默把尖锐的那头转向自己,是在争吵过后我赶他离开时,他红着眼框的那句“我不想走”。
他把我从“决定此生独身”的茧里拽了出来,让我明白:
原来真诚炙热的爱意真的可以让荒野生神庙。
我总嘴硬嫌弃他,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心里有多感谢他,
感谢他让我相信,不管我怎样,总会有人张扬热烈地来爱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