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作为官媒,不应该为了一条狗而造谣网暴几岁的儿童! 大象新闻,公然造谣网暴,新闻稿中的说法拉偏架,无凭无据,充斥着主观臆断。是一篇很垃圾的新闻稿! 从文章标题看,貌似义正词严,仿佛是在宣扬正能量。仔细看,经不起推敲。 1、“两名男孩多次点燃烟花扔进狗笼”。 根据目前公开的视频看,男孩并没有“两名男孩多次点燃烟花扔进狗笼”的证据和故意。 2、“据了解,姜女士的萨摩耶乖巧温顺、获邻里认可,是文明养宠的典范,这份“无过错”更凸显出伤害的残忍,也让事件背后的深层问题更值得深思。” 狗“乖巧温顺”,这话谁说的?狗主人的一面之词?“邻里认可”更不可能,绝大多数人都对在公共场合养狗反感,怎么可能认可?“文明养宠的典范”?难道狗主人在公共场合长期养狗、囚禁狗,是文明典范? 3、“7年朝夕相伴,萨摩耶早已是姜女士不可或缺的家人,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鲜活生命”。 姜女士把狗当不当家人,是她自己的事,总不能要求别人也把她的狗当家人吧? 4、“85.7%有虐宠行为的未成年人,都未接受过系统的生命教育。” 这样的说法何其愚昧!作者分得清什么是虐待吗?什么是动物吗?怎样搞“生命教育”?难道要求孩子们热爱狗,只吃素?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明确,监护人有义务对未成年人开展生命、安全与法治教育,但本案中,家长面对孩子的错误,第一反应是“花钱消灾”,而非引导其认错、敬畏生命,这无疑传递了“生命可物化、错误可收买”的扭曲观念。” 孩子闯祸,家长愿意赔偿道歉,这是处理问题的正确态度,有什么好指责的呢?难道把孩子和家人抓进牢狱?为了一条狗,对孩子和家长穷追猛打,既蠢又坏。 6、“尽管2025年司法部启动反虐待动物立法建议征集,支持率超96%,但专门立法仍处于建议阶段,仅少数城市有相关地方法规,多数地区无具体处罚细则,弱小生命仍处于法律保护真空。” 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支持率超96%只是投票者中的占比,在全国人口中的占比不值一提。既然法律都没有对儿童烧狗的行为有规定,作为记者又何必信口开河?再说了,狗是不是属于“弱小生命”,并没有共识——比狗更弱小的生命又当如何呢? 7、“愿这只萨摩耶的逝去,能唤醒更多人的生命敬畏之心。愿每一个鲜活的生命,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都能得到法律最坚实的守护。” 这样的论调不就是猫狗分子的腔调吗?一条狗的死,让记者有“生命敬畏之心”,如果死的不是狗而是其他的动物(比如鸡鸭鱼兔等),记者还会有“敬畏之心”吗?“愿每一个鲜活的生命,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都能得到法律最坚实的守护”,如果真的这样做,我们就只能吃素、不能杀生了。 作为媒体特别是官媒,看待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如果轻易站队猫狗分子,不顾及广大群众的心声,实在太荒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