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存了1000元,如今只剩8毛!沈阳大爷和银行对簿公堂,结局令人深思!

笔尖下说法 2026-02-02 17:42:44

22年前存了1000元,如今只剩8毛!沈阳大爷和银行对簿公堂,结局令人深思! 2002年,沈阳的王大爷在银行存了1000元,随后把存折收了起来。这一放,就是整整22年。 直到2024年底,大爷偶然翻出这本存折,心里一阵欢喜,想着连本带息应该是一笔不小的“意外之财”。他兴致勃勃地来到银行,却被告知一个傻眼的消息:账户里只剩0.8元。 大爷当场就急了。银行工作人员解释:您当年办的是“一折一卡”业务,钱是通过配套的银行卡取走的,存折上没打记录,但流水清清楚楚。 “我从来没见过什么卡!你们只给了我存折!”大爷无法接受,坚信是银行“动了手脚”。协商无果后,他决定将银行告上法庭。 法庭上,双方针锋相对。银行出示流水,显示钱在2002年就已分次取完。大爷则手握写着“1000元”的存折,坚称自己从未拿过卡。 法院审理后,抓住了关键问题:银行如何证明当年确实给大爷办了卡并把卡交给了他?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银行负有举证责任。然而,银行始终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一折一卡”业务已办妥并交付。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银行败诉,需支付大爷1000元及利息。银行不服上诉,并提出:按规定交易记录只保存5年,22年前的业务档案已无法查找。 二审法院明确指出,存款开户登记簿等重要底档,并不属于“只保存5年”的范畴。银行仍无法证明大爷本人通过银行卡取走了钱,就应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最终,二审维持原判,银行必须还钱。 事件来源:裁判文书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个故事让人不禁思考:长久不动的账户,风险究竟该由谁承担?银行业务中,如何更好地保障储户,特别是老年人的权益?你对这个判决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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