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这信托基金,才叫把人心看透了!2003年她走后,遗嘱写得明明白白,母亲每月领7万生活费,后来通胀涨到25万港币,一年300万够不够花?可梅妈偏不满足,一次次打官司想把遗产全拿走。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先愣一下。女儿给母亲留了长期生活费,还安排得挺细,为什么还是闹成这样?答案不复杂,问题从来不在“够不够花”,而在“想不想一次拿走”。 当初梅艳芳去世后没几天,覃美金就带着儿子梅启明走进法院,不是冲着生活费去的,而是冲着遗嘱本身去的。她的说法是梅艳芳病重时受药物影响,立遗嘱的时候状态不稳定,所以这份遗嘱不该算数。 法院随后调了医疗记录,也找了相关证人核实,结论很清楚:梅艳芳当时意识清晰,签字是她自己的决定,而且她对母亲的花钱方式心里有数,遗嘱被认定有效,这条路堵死了。 遗嘱推不翻,覃美金就换打法,把目标改成信托基金的“放款速度”,这里要说清楚梅艳芳当初为什么选信托。她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最放心不下的人就是母亲,但她更怕母亲把钱糟蹋光。 她明白把一大笔钱直接交出去,可能用不了多久就见底,所以才委托银行设立信托,用“按月给钱”的方式把风险压住,信托里不仅有固定生活费,还有司机、佣人等日常安排,本质上是把母亲的晚年生活打包保障好,同时把挥霍的空间锁住。 一开始每月7万港币,在当年已经不低。后来物价上涨,金额调到每月25万港币,一年大约300万,按常理,这种配置足够很多人过得相当体面,但覃美金并不买账。 她的诉求从“增加”慢慢变成“提前”,再变成“全部拿走”,媒体曾多次报道她频繁申请额外支出,有时理由是想要更大额度的开销,有时则是要一次性预支很长时间的生活费。 2009年她提出要80万港币用于旅行,法院没有批准,2017年她更直接,想把未来十几年的生活费一次性拿出来,金额高达7100万港币,这种做法等于把信托掏空,法院当然不会点头。 后来她以寿宴为名申请一笔额外支出,倒是获批过一次,但整体趋势没有变,她仍旧在不断试探底线。 真正把局面推向更难看的,是钱带来的“内耗”,梅启明最早是母亲的帮手,母子一起把矛头对准信托和执行人,打起官司来步调一致。 但时间越久,矛盾越明显,钱到底怎么花,谁能拿到多少,很快就变成母子之间的新战场。到了后来,两人公开翻脸,互相指责,甚至闹到要走法律程序切割关系,一个家庭在外人眼里最难看的那部分,基本都被钱翻了出来。 更讽刺的还在后面。信托最开始的资产据称接近七千万港币,交给专业机构打理后,一度增值到过亿,按理说,如果按月发放,覃美金活得再久也不该缺钱,甚至还能过得越来越轻松。 但现实是,官司打得越多,钱就越经不起烧。每一次诉讼都要付律师费,诉讼周期越长、次数越多,支出就越大,而这些费用最终也是从信托资产里扣,表面上是在争遗产,实质上是在用遗产给诉讼买单。到最后,消耗最大的并不是生活费,而是那一轮又一轮的法律成本。 钱被磨掉以后,生活自然会缩水。司机、佣人陆续撤掉,信托能覆盖的范围越来越窄,最后只剩下基本开销还能勉强顶住,覃美金对外仍旧喊不够用,但账本不会说谎:钱不是突然没了,是被持续的对抗一点点掏空了。 2024年的消息把整件事收了个很冷的尾。覃美金已经百岁,却因为拖欠多年诉讼相关费用,被人申请破产,法院排期审理时她也没有出席。 据报道,信托剩下的资金只够支付养老院的费用,绕了一大圈,既没拿到一次性的大钱,也没把关系留住,最后能抓在手里的,只剩下最基础的生存保障。 如果换成你,面对最亲的人和一大笔钱,会把决定权交给感情,还是交给规则? 参考信源:梅艳芳100岁母亲被申请破产!——鲁中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