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利国利民。 我国烟草专卖制度自1983年确立以来,以“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为核心,构建了兼具公益性与经济性的治理体系,成为利国利民的重要制度保障。 从利国维度看,专卖制度通过全链条管控与高税负设计,筑牢国家财政支柱。2024年烟草行业上缴财政总额达15446亿元,持续为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公共事业注入资金。其“寓禁于征”的税制设计,使卷烟综合税负超65%,既符合国际控烟趋势,又实现税利高效转化,多年来贡献了全国财政收入的重要份额。同时,制度通过严格监管打击假私烟,2025年查获非法卷烟29.5亿支,守住了国家税源底线。 在利民层面,专卖制度保障了多元民生需求。上游通过计划管理稳定烟叶收购,带动250万烟农增收;下游规范580多万户零售户经营,全产业链直接关联2100多万人就业。此外,制度与时俱进将电子烟纳入监管,既维护消费者权益,又通过技术创新推动减害降焦,兼顾成瘾者需求与公共卫生安全。 实践证明,烟草专卖制度实现了国家利益与民生福祉的有机统一,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特色治理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