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增发项能增加多少养老金? 全国养老金有增发项的省份不多,吉林省是有增发项的省其中之一。 女性企业退休人员,2026年1月退休,1993年6月参加工作,累计缴费年限32年8个月,退休时50岁,没有选择延长。个人账户本息累计7.79万,指数0.48。 本案例使用吉林省计发基数7322.08元,说明退休地不是长春。 核定结果为基础养老金1770.17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99.33元、过渡性养老金102.35元、增发额130.99元,四项共计2402.84元。 相对于近33年的工作年限而言,这个养老金略显单薄,平均每年只有73元。 吉林省的增发部分是与缴费年限挂钩,并且是分段计算的。 缴费超过20年开始享受增发养老金,21-25年0.15%,26-30年0.2%、31年以上0.25%,按照比例分段计算。 本案例累计缴费年限32年8个月,增发额计算公式: 累计缴费年限第21年至25年部分加发=(7322.08+1.22.08*0.48)/2*0.15%*5=40.64元 累计缴费年限第26年至30年部分加发=(7322.08+1.22.08*0.48)/2*0.2%*5=54.18元 累计缴费年限31年及以上=(7322.08+1.22.08*0.48)/2*0.25%*2.67=36.17元 共130.9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