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被表嫂的美貌吸引,趁表哥出门打工,他偷偷溜进表嫂家与其发生了不该发生的关系,之后,男子还怂恿表嫂跟自己一起离家出走。表哥家人知情后,先后往男子家门口泼粪,还剪断了他家电线。 上世纪90年代的安徽阜阳农村,亲戚之间出了这种违背伦理的事。 故事的起因,全是男子赵某的不怀好意。赵某有个表哥钱某,常年在外打工挣钱,家里只留着妻子徐某操持。赵某打从表哥结婚起,就总盯着表嫂徐某的长相,心里一直没安分过。 等表哥一走,家里没了主心骨,赵某就动了歪心思,趁着没人的时候偷偷溜进表嫂家,逼着徐某和自己发生了关系。 事儿成了之后,赵某还不满足,一个劲怂恿徐某跟自己离家出走,说要一起过日子。徐某一时糊涂,真就收拾行李跟着他跑了。可赵某根本没打算正经待她,俩人在外游荡没几天,徐某就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后悔不迭,偷偷跑回了家。 钱某打工回来,发现妻子不见了,四处打听才找到人。徐某哭着把赵某逼自己的事一五一十说了,钱某当即就红了眼。他还没来得及找上门理论,赵某反倒先蹬鼻子上脸,摆出一副恶人先告状的姿态。 赵某三天两头往钱某家跑,要么对着门破口大骂,要么就把钱某家的电线剪断,让一家子摸黑过日子、没法做饭。更缺德的是,他还挑着粪桶往钱某家大门上泼粪、糊粪,把好好的家门弄得臭气熏天,街坊邻居都能闻见。这不是单纯的泄愤,就是故意羞辱钱某一家,逼着对方跟他闹。 剪电线、泼粪这些事,看着是解气,其实已经违了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公然侮辱他人,轻则拘留五日、罚款一千,重则能拘留十五天、罚款三千。可钱某一家被怒火冲昏了头,没想着找警方解决,一门心思要自己“教训”赵某。 1993年7月26日晚上,赵某变本加厉,让同村人传话,逼着钱某夫妻俩去自己家。钱某知道这是挑衅,跟哥哥、弟弟、老母亲还有妻子商量,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去,必须让赵某知道厉害。第二天一早,五个人就揣着棍子、拿着刀,冲到了赵某家里。 一见面就吵得不可开交,话没说两句就动了手。钱某的哥哥抄起刀比划,钱某和弟弟、妻子拿着棍子,对着赵某的头、腿一个劲打。老母亲在旁边气得直喊,让他们使劲打,别手下留情。 混乱中,钱某弟弟一棍子打在赵某后脑袋上,赵某当场就倒在地上没了动静,等众人反应过来,人已经咽气了。 出了人命,钱某一家彻底慌了。他们没敢报警,赶紧通知了赵某的父亲,还买了寿衣和棺材,偷偷把赵某埋了。赵某的母亲得知儿子死了,当天就去派出所报了警,警方也去现场验了尸,可之后就没了下文,既没立案,也没追查责任人。 赵某的母亲没放弃,拿着材料一遍遍上访、控告,这一等就是14年。直到2007年,警方才正式以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可案子又拖了15年,2022年12月,钱某的弟弟才被抓获归案。此时,钱某的哥哥已经去世,钱某、徐某和老母亲也都被牵连追责。 法庭上,钱某的弟弟还在辩解,说自己没有杀人的故意,只是想教训一下赵某,而且案子过了这么多年,早就过了追诉期。可这些说法都被法院驳回了。法院查明,他确实参与了殴打,供述前后矛盾,一会儿说没动手,一会儿说只是拉架,根本站不住脚。 这里得说清楚,不是过了年头就不能追责。故意杀人罪一般追诉期是20年,但赵某母亲当年就报了警,警方该立案没立案,这种情况就不受追诉期限制,哪怕过了30年,该追责还是要追责。而且他们一家人一起上门动手,属于共同犯罪,不管主犯从犯,都要担责。 最后,法院考虑到赵某有错在先,钱某的弟弟是从犯,加上赵某父亲出具了谅解书,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钱某弟弟不服上诉,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一场闹剧,最终以赵某丢了命,钱某一家多人入狱、家庭破碎收场。 回头看这事儿,俩家本来是亲戚,却落得这般下场,全是一步错、步步错。赵某做人没底线,趁表哥外出欺负表嫂,事后还上门挑衅,纯属自寻死路。可钱某一家也糊涂,被欺负了不去找法律帮忙,非要用拳头解决。剪电线、泼粪是违法,动手打人致死更是犯罪,再有理也变成了没理。 农村里遇到这种事,不少人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或是觉得警方处理不够解气,就想着自己私了、自己教训。可越是这样,越容易把小事闹大。 像赵某的挑衅行为,只要钱某当时报警,警方就能依法拘留他、罚款他,制止他的恶行。真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法律不会因为对方有错在先,就赦免动手伤人的人。 这起跨了30年的案子,就是给所有人提个醒:伦理底线不能碰,法律红线更不能越。不管遇到多大的气,多不公的事,都得按规矩来。一时冲动的报复,看似解了恨,最终只会毁了自己和家人,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