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坠亡后,租户赔30万了事,家属转头又告房东要50万!结局出人意料 《今日说法》聚焦的山东一起租赁装修安全纠纷,清晰界定了房东与租户的责任边界。一名工人在出租屋内装修时意外坠亡,租户与家属协商赔付30万后,家属转头又以房东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诉至法院,索赔50万,法院最终判决给出明确指引,给所有房东和租户提了醒。 据悉,租客承租房东楼房用于经营,雇佣工人进场装修。施工中,工人清理阳台垃圾时,掀开直梯入口铁板后失足坠落,经抢救无效身亡。事故发生后,租客迅速与家属沟通和解,一次性支付30万赔偿款,涵盖死亡补偿、丧葬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本以为纠纷就此平息,不料家属拿到赔偿款后,又起诉房东索赔50万。家属主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房东作为所有权人应担责;房东则辩称房屋已交由租客实际管控,自己对事故无过错,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结合案件事实与《民法典》相关规定审理后,驳回了家属的诉讼请求。 《今日说法》嘉宾解读,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期间,租赁物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出租人无过错则无需担责。本案事故系工人操作不当引发,非房屋结构缺陷所致,且租客作为雇主已履行赔偿义务,房东无过错,无需额外赔付。 《今日说法》借此案例提醒:租赁装修时,雇主需尽安全管理义务,排查隐患、配备防护装备;房东交付房屋前要检查安全,明确责任划分。权益受损需理性依法维权,盲目向无关主体索赔,无事实法律依据将无法获得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