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与创新并举城际铁路发展焕新

新浪财经 2026-01-27 00:19:39

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1月26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调图后,全国铁路将安排图定旅客列车12130列,较现图增加243列,开行货物列车23748列,较现图增加177列,全国铁路客货运输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图为一列动车组列车经过湖北省武汉市黄鹤楼景区。新华社

本报记者|程晖

为构建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经济适用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推动城市群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城际铁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首次针对城际铁路出台文件,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

政策引导

助力城际铁路高质量发展

“城际铁路是城市群内重要交通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近年来,国家统筹推进城际铁路规划建设,在部分重点区域积极打造“轨道上的城市群”,有力支撑了区域重大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深入实施。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四大城市群”城际铁路骨干网络加快形成,总里程接近1800公里,运营效益稳步向好,城市群内主要城市间基本实现1~2小时通达,对于便利人民群众出行、提高城市群综合承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看,城际铁路发展已经取得积极成效,在支撑城市群都市圈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位发言人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铁路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推进铁路体制改革。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加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促进集成融合,提升安全韧性和运营可持续性。“这些重大决策部署,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际铁路发展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即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硬投资’和‘软建设’,进一步提升质量和效益。为此,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意见》,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推动城际铁路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五个明确”

规范城际铁路规划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意见》的重点是对城际铁路规划建设进行规范和引导,可以概括为“五个明确”:

一是明确功能定位。城际铁路是城市群节点城市间的骨干旅客运输方式,重点满足1~2小时通勤、休闲、商务等中短途旅客出行需求,《意见》要求严禁以城际铁路名义变相建设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从功能上区别于长大铁路干线和城市内部交通,充分体现城际铁路对城市群发展的支撑作用。在此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明确单中心、双中心、多中心等不同类型城市群城际铁路的网络布局要求,提出优先支持“四大城市群”规划建设城际铁路。

二是明确标准条件。坚持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意见》提出新建城际铁路近期双向客流密度不低于1500万人次/年,审慎建设与既有干线铁路平行的城际铁路项目,既有城际铁路运营5年后客流密度未达到预期指标50%的地区要暂停新建城际铁路项目;同时,还明确新建城际铁路原则上在地上敷设,设计速度一般为每小时120~200公里,集约高效、因地制宜确定技术标准,从严控制工程造价。

三是明确实施程序。强化规划指导和约束作用,《意见》明确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由省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编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拟纳入规划的项目前期工作应达到预可行性研究深度,在建设规划批复后,由省级相关部门依法按权限审批(核准),与国家铁路网接轨的项目需完成接轨手续,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履行规划调整程序。

四是明确监管要求。《意见》要求国家铁路局履行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压实地方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城际铁路建设运营监管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地方政府支出责任,明确新建城际铁路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50%,不得违规举债融资,既有城际铁路运营10年后未实现现金流平衡的地区,也要暂停新建城际铁路项目,防范债务风险;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探索提供适合城际铁路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五是明确管理体系。《意见》提出,建立国家统筹、省负总责的实施机制,发挥部门间、央地间、政企间合力,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统筹推进城际铁路发展,加强指导和监管,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城际铁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各环节具体工作。

“三个导向”

筑牢全过程管理体系

“突出对城际铁路规划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理是《意见》的一大亮点。”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其主要呈现为“三个导向”:

第一个导向,优先利用既有资源。《意见》鼓励地方政府与铁路企业合作,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富余运能开行城际列车,增强既有铁路城际客运功能。支持多措并举提高既有城际铁路客流效益,鼓励开行市域(郊)列车或与干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贯通运营,提供跨区域、跨市域、跨城市出行服务。

第二个导向,推动运输主体多元化。《意见》提出,因地制宜选择委托运营、自主运营等运营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轨道交通企业自主运营城际铁路。鼓励铁路企业与地方政府公平协商运营合作事项,涉及与干线铁路跨线运营的,要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清算机制,切实保障各方权益,确保可持续运营。

第三个导向,更加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意见》明确,以便捷高效为目标,改革优化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根据群众出行需求灵活组织城际铁路运输,优化购票、进出站等环节和流程,积极探索多样化票制,有序实现城际铁路与干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票制互通、支付兼容、安检互认、信息共享、应急联动。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地铁集团在城际铁路自主运营方面已有成熟实践。该集团董事长刘智成介绍,广州地铁集团于2019年6月成立广东城际铁路运营有限公司,2020年开始运营广清城际、广州东环城际,实现地方国企运营城际铁路零的突破。此后,相继运营广佛南环、佛莞城际等线路,实现从“单线独立运营”到“多线贯通成网”,高效连接广州、佛山等6个城市,2023年、2024年日均发送量为4.21万人次、7.44万人次,自主运营成效初显。

“此次,《意见》明确支持具备条件的轨道交通企业自主运营城际线路,并提出相关配套措施,为创新城际铁路自主运营模式提供了政策保障。”刘智成表示,结合大湾区城际铁路运营实践,城市群通过自行组建运营团队、委托有经验的地方国企等方式,实现城际铁路自主运营,这样既能有效放活、纵深推进铁路运营体制改革,也能有效防止运营主体过多带来的管理风险,更有利于精准响应旅客出行需求、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提升城际铁路价值。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