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男子跟一女孩恋爱,不到一周时间,两人就去开房发生了关系。有一次看到女

芹姐说法 2026-01-25 19:54:44

广西南宁,一男子跟一女孩恋爱,不到一周时间,两人就去开房发生了关系。有一次看到女孩跟其他男生聊天,男子吃醋了就提出分手,但是女孩又放下身段请求原谅。女生表示,随便你怎么惩罚我都行,于是男子就开始各种折磨女孩,用烟头烫女孩,还让女孩吃自己的污物。即便如此男子仍然拒复合,女孩一转身又报警,声称自己曾被男子给侵犯过,要求给男子判刑。 红星新闻1月2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报道称,女孩表示,自己就要把男友给上诉,毕竟本着“得不到就毁掉”的想法,既然男友不肯复合,她就要将男友给告了、将其判刑。 如今这些年轻人的谈恋爱的方式,也真的是越来越看不懂了,这种“玩法”,着实令人大开眼界。 一男孩跟女孩,俩人都是大学生。男孩叫做刘某(化名),女孩叫做小莉,小莉刚念大一,平时学习之余,很喜欢刷刷短视频。 刷视频的时候,一位高大帅气的男孩出现在小莉面前,对方称自己也是一名大学生。听到男孩这样讲,小莉很是心动。 当时小莉就添加了刘某作为好友,之后又确定了恋爱关系。相识之后不到一周,小莉就跟刘某去开房,发生了关系。 自此之后,两个人陷入热恋中,经常一起去吃饭、逛街,相处的倒是非常融洽。 刘某在校外租住了一套公寓,有一天,小莉在出租屋内玩手机,刘某留意到,小莉竟然在跟其他的男生聊微信。 看到这一幕,刘某就开始吃醋,甚至内心非常火大,一定要跟小莉分手。 小莉赶紧解释,说对方就是经常跟自己一起打游戏的网友,也就是线上聊一聊,根本就没线下见过面。 但是刘某就是不能接受,坚持要分手。 小莉则有些舍不得,就想尽办法挽回这份关系。于是,她就跟刘某说:“你说啥,我就做啥,你怎么惩罚我都行,只要你不分手就行。” 听到女友这么说,刘某还真的准备折磨她。吐了口水,让小莉吃下去。 接着,还排了点那个污物,也是让小莉吃下去。 还有更为恶劣的是,刘某还点燃了烟,用烟头去烫小莉。 甚至,刘某还称小莉,就是他身边的一条小狗。 小莉一点也不反抗,全都一一照做,但是做完之后,刘某还是去找了新的女友,这一点让小莉实在是难以接受。 有一天晚上,小莉来到刘某的出租屋内,跟他发生关系之后,小莉立刻就拨打 了110,说刘某侵犯了她。 随后刘某就被办案人员给带离调查,小莉就把之前刘某虐待她的事情全都告知给了工作人员。而刘某则开始狡辩:“我咳一声,是她自己张开嘴的......”“烫她的话,她说停我就停下来了啊.......” 纵然如此狡辩,刘某最后还是被带离,并且也被相关部门给上诉了。 相关部门认为:刘某对小莉做出的事情,存在明显的报复,违背了小莉的意愿,可能涉嫌侵犯,而且还涉嫌侮辱罪,会被数罪并罚。 如今,这件案子还在审理中。 1.胁迫女友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而且侮辱性非常大,如强迫女友吃自己的污物,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根据《刑法》规定,胁迫他人食用自己的污物,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此举构成强制侮辱罪,会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做出民事赔偿。 刘某的行为非常恶劣,强迫女友吃污物,并且还说女友是自己的小狗,对其人身权构成严重侵犯。另外此举还极具侮辱性,行为已经构成刑事违法。 2.女子自愿先跟男子发生关系,之后又报警称自己不愿意,违背意愿,男子是否涉嫌侵犯罪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贵姓,如果在发生关系时完全自愿,但是事后女子又反悔,通常不构成侵犯罪。但是如果女子在过程中明确表示不愿意,但是男方仍然继续进行,则构成犯罪。 总之,具体还是需要看进行时的状态,而不是说完事之后女子表示反悔。 如果是事后反悔,就不构成犯罪。女子小莉表示,“得不到他,就毁了他”,所以,可能还存在一定的报复或者诬陷的概率。 这个案件,还需要继续审理、调查,查清楚之后,再去做判断。 看完本案之后,大家都作何感想呢,不妨一起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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