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女子婚后发现,丈夫不仅有两次犯罪前科,还对她动辄辱骂殴打,经常家庭暴力,导致她多次停胎流产,并患上不孕症。眼看她无法生育,丈夫竟然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女子退还26.8万彩礼及三金。女子傻眼了,这一切不都是丈夫所致吗,没要他赔偿就不错了,他怎么好意思要回彩礼? 2020年,甘肃天水的张女士满心欢喜地和赵某登记结婚,本以为从此能过上安稳日子,殊不知,这场婚姻竟成了她噩梦的开始。 当初两人相识后,赵某表现得体贴周到,没多久就向张女士求婚,还按照当地习俗给了26.8万彩礼,又添置了三金。 看着赵某诚意满满,张女士没多犹豫就答应了婚事,憧憬着能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 可她根本不知道,眼前这个看似靠谱的男人,背后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婚后两人长期异地生活,聚少离多的日子里,赵某渐渐暴露了本性。 他不仅动辄对张女士辱骂殴打,甚至还做出了往食物里撒尿这种极端恶心的事。 更让张女士崩溃的是,她偶然间发现,赵某竟然有两次犯罪前科,婚前对此只字未提。 一次次的家庭暴力让张女士身心俱疲,那段时间她频繁怀孕,可每次都因为长期遭受惊吓、身体受损而停胎流产。 反复的流产对她的身体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最后确诊患上了不孕症,还因为肝肾不足常年需要治疗。 那些日子,张女士白天强撑着看病,晚上躲在被子里哭,她想不通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要遭受这样的折磨。 让她更傻眼的是,在得知她无法生育后,赵某不仅没有丝毫愧疚,反而先一步提起了离婚诉讼。 更过分的是,赵某要求张女士全额退还26.8万彩礼以及当初买的三金。 这一切不都是丈夫造成的吗?我没找他要赔偿就不错了,他怎么还好意思要回彩礼?张女士拿着起诉状,气得七窍冒烟。 第一次起诉时,法院驳回了赵某的请求,可他并未罢休,不久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坚持要张女士返还全部彩礼和三金。 这场官司打了不少时间,张女士每次出庭都要回忆那些痛苦的经历,身心俱疲,但她始终坚持自己没有过错,不该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本案中赵某、张女士已登记结婚,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 但法院考量两点:一是彩礼26.8万数额过高,二是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无子女、赵某家暴以及隐瞒前科系主要过错,应当酌情退还一部分彩礼。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赵某婚前隐瞒犯罪前科、婚后实施家庭暴力,致张女士多次流产、不孕,属于重大过错方。 张女士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另行主张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但她没有单独提出相应的诉求。 若张女士单独起诉索赔,可凭家暴证据、病历等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进一步弥补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婚前隐瞒犯罪前科,婚后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是导致婚姻破裂、张女士身体受损的主要过错方。 但考虑到彩礼金额较大,且两人确实没有生育子女,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共同生活情况等因素,最终酌定张女士返还9万彩礼以及三金。 这样的判决让张女士难以接受,她觉得自己是这场婚姻的最大受害者,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巨大创伤,还要返还部分彩礼,实在不公平。 随后她提起了上诉,希望能推翻一审判决。可令人遗憾的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离婚官司虽然尘埃落定,但张女士心中的伤痛该如何平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