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年间,一位少妇趁丈夫不在家和校尉偷情,正当两人火热时,少妇的丈夫突然返回家中,等丈夫走后,校尉直接将少妇杀了。少妇死了都不知校尉为何会痛下杀手。 没人知道,床底那片漆黑里藏着怎样的惊雷。校尉蜷缩着身子,听着男人温柔地说“怕你夜里着凉,回来给你加床被子”,再看少妇转身就唤他出来继续温存,心里的欲火瞬间烧成了怒火。 这不是简单的灭口,而是一场荒谬的“道德审判”。校尉觉得自己睡了个“无情无义”的女人,杀她反倒成了替天行道。可他忘了,自己翻墙入户偷情时,压根没想起“道义”二字。 洪武朝的律法对通奸本不算严苛,已婚男女通奸不过杖九十,可一旦牵扯到“义”,规矩就变了味。祝枝山在《前闻记》里记载过这桩“床下义气”案,后续发展更让人咋舌。 校尉杀人后本想逃之夭夭,却看到官府抓了个送菜老农屈打成招,要替他偿命。这时候他突然“良心发现”,冲到刑场喊出真相,说自己杀的是“不忠之妇”,救的是无辜之人。 朱元璋听完案情,居然夸校尉“有义气”,当场下令赦免。要知道老朱治下杀人偿命是铁律,可这起命案里,女人的性命成了男人彰显“义气”的道具。 这背后藏着最可怕的双重标准。男人偷情可以被“义气”洗白,女人不忠却只能以死谢罪。《大明律》里写着丈夫可当场杀奸夫无罪,却没给女人任何辩解的余地。 校尉的身份更耐人寻味,洪武年间的锦衣卫校尉手握侦缉之权,平时查官员隐私都不在话下,自然觉得杀个“失德妇人”不算大事。法律成了他们手中的工具,而非所有人的底线。 这场命案从头到尾都是悲剧。少妇的不忠有错,却罪不至死;校尉的“义气”看似坦荡,实则是极端自私的自我感动。洪武朝的铁腕之下,女性的性命终究轻如鸿毛。
